香港海關人員於2026年10月22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入境大堂截查一名50歲抵港的本地男旅客,經檢查後在其膠袋內檢獲兩隻活龜,估計市值約3,000元。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人員到場查驗後,初步鑑定兩隻活龜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所列明的瀕危物種,在本港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所管制。案件已轉交漁護署跟進調查。
海關提醒市民,切勿攜帶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
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任何人如非按照條例規定進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
海關同時提示,市民如懷疑有走私活動,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户([email protected])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向海關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