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塑」管制首階段禁止食肆提供發泡膠餐具、膠叉、膠刀等即棄塑膠用品,膠杯、膠碗仍可供外賣使用。然而紙碗因內含塑膠塗層,亦被歸入違規範圍。

深水埗一間售賣湯麵的食肆,因為堂食顧客提供即棄紙碗,遭環保署提醒該紙碗含有塑膠塗層,屬於違規。店方原本打算先用畢存貨再作更換,惟環保署在再次巡查時發現情況未見改善,遂向該店發出2000元罰款。

店員陳小姐慨嘆政府解説不足,指食肆難以自行分辨器皿塗層是否合規。她説,為避免再被罰款,堂食已改用可重用的餐具,寧願另外聘用人手洗碗。

此個案反映「走塑」政策在微觀層面的執行困境:禁令清晰,但具體邊界——例如紙碗的塑膠塗層是否算違規——缺乏夠細緻的指引,令小食肆處於「不知者亦會坐收」的尷尬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