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今日(11月5日)於香港仔魚類批發市場為「漁+樂」漁船計劃示範項目主持開航禮,由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及漁護署署長黎堅明主禮,兩艘改裝漁船正式開辦「一船兩用」的休閒漁業體驗團。

兩艘示範船:漁樂1號同漁樂2號

兩艘示範船分別為24米長、可載30人的「漁樂1號」,及15米長、可載14人的「漁樂2號」。目前,船上已增設固定座位、遮陽及擋雨用的頂篷、防滑跳板與樓梯、扶手、救生衣、氣墊救生筏,以及其他逃生裝備。每團體驗活動約需兩小時半至四小時,費用介乎480至600元。活動由漁民親自擔任導賞員,示範起網、起籠及拆解漁獲的過程,並於現場進行簡單烹調,供參加者試食。

擔任此活動統籌的社企「街坊帶路」項目總監譚健樂表示,計劃於未來一年內,兩艘船隻共舉行72團體驗活動,預料受惠人數將超過1,000人。漁護署高級漁業主任李安安博士表示,大、細船每月各約營辦三團,首階段以安全為先,會否擴展至更多漁船、讓更多漁民受惠,則視乎進展再作評估。

公帑出錢、漁民轉行,問責的問題不止一個

謝展寰表示,推動休閒漁業是《漁農業可持續發展藍圖》下的重點措施,已納入《行政長官2026年施政報告》;在漁護署與海事處協作下,解決漁船設備、牌照及保險安排等技術事宜。該漁民團體於今年三月獲得漁業持續發展基金的資助,啟動示範項目,以協助捕撈漁民進行產業升級轉型,同時開拓新的商機。他將此活動形容為「全方位、沉浸式的香港漁業文化體驗」,並表示希望日後能將範圍擴展至更多的漁船。

漁船「一船兩用」:公帑改裝後,市民480元上船即撈即食 AI 生成示意圖

用公帑出錢改裝、漁民由捕漁轉營休閒娛樂,幾條問責線避不開。第一,基金批出多少資助、審批標準及擴展示範的條件,是否有一套公開透明的機制?政府只講「視乎進展再作評估」,但擴展的具體觸發條件,無人交代。

第二,食安。漁護署指,船上煮食若屬體驗活動所得漁獲、不涉售賣,按法例無需食物業牌。即撈即食的邊界,究竟如何核實、如何確保不會出現借體驗之名行售賣之實,是一個值得追蹤的問題。

第三,安全。海事處高級驗船主任林朗稀指出,船隻改裝須遞交圖則,並嚴格按照獲批圖則施工,船級已具備年度檢驗機制,「年度檢驗已經足夠」;他亦要求船員須完成一日為期的危機處理及人群管理培訓,指出「大部分漁民冇人群管理知識」。載客營運僅配備一日培訓,深度是否足夠,值得追問。

漁民生計與市民體驗並存的政策方向,可以支持;但執行細節、食安邊界及監管深度,皆是公眾有權知道的事情。是次示範項目結束後,成效評估及擴展示範有否交代,值得持續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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