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富泰邨11歲女童日前被發現手抱兩大袋啤酒、肩背破爛書包在行人通道緩步前行,事件曝光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社會福利署今日(23日)表示,已召開多專業會議,就涉事家庭中3名兒童的照顧作出安排。

社署稱,將繼續安排3名兒童在兒童院舍接受「過渡性的住宿照顧服務」,並於「稍後」交由親屬照顧。根據多專業會議建議,社工會為兒童制訂福利計劃,涵蓋日常照顧、就學、醫療、康復訓練及臨床心理服務,同時為其家庭提供支援及輔導。

不過,聲明僅籠統説明,未有交代一個關鍵問題:這3名兒童究竟由什麼時候開始已經需要由院舍照顧?社署既指會安排「過渡性」服務,即意味著3姐弟並非首次入住兒童院舍;若事發前他們已在院舍居住,期間由哪部門察覺家庭需要介入,以及為何未及早採取行動,社署一概沒有交代。

「稍後」交由親屬照顧的安排,同樣缺乏具體時間表。社署又沒有説明是哪位親屬、親屬照顧能力如何、評估由誰作出。兒童權益以「最佳利益」為原則,但社署的表述,更像是一番例行程序性的回應,而非針對此事由兒童福祉出發的具體交代。

回顧事件經過,一名途人發現女童提啤酒後上前查詢,女童繼父搶走一袋啤酒並對女童罵「廢人」,影片其後在社群媒體流傳,引來全城對虐兒的譴責。繼父事後解釋,要女童搬兩大袋啤酒是「訓練肌肉」。

警方事後以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拘捕女童繼父及母親,兩人其後獲准保釋候查。

事件的核心並非兒童由誰照顧,而是兒童由何時起已經缺乏適當照顧。如果3姐弟長年處於缺乏安全及支援的環境,社署今日才首次公開作出安排,問責的方向就應當指向:部門何時首次接觸此家庭?期間有無轉介紀錄?介入措施有否及時執行?這些問題,社署的聲明沒有回答。

兒童的最大利益,不容「稍後」。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