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師會主席 Jose-Antonio Maurellet 週五表示,憑藉香港作為中國內地及以外企業嘅全球融資樞紐,未來十年內,香港有機會取代倫敦,成為全球首選嘅仲裁中心。

Maurellet 指出,近年香港仲裁業務錄得快速增長,高價值案件持續吸引國際頂尖法律人才。

【背景】

仲裁(arbitration)係國際商業糾紛嘅主要解決機制之一。同司法訴訟不同,仲裁唔經法院審理;爭議雙方透過仲裁協議,將糾紛交由中立嘅仲裁員或仲裁庭作出裁決,裁決一般具最終性。

保障裁決能夠跨境落實嘅,係 1958 年《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俗稱《紐約公約》)。喺該公約嘅各締約國,一國作出嘅外國仲裁裁決,原則上可獲另一締約國法院承認及強制執行。呢個機制,令仲裁成為跨國商業往來中最常見嘅爭端解決途徑,尤其涉及跨國交易嘅合約糾紛。

選擇邊個城市作仲裁地(seat of arbitration),對裁決適用嘅法律、仲裁程序法則,以及裁決喺各地嘅可執行性,均有影響;是故國際企業喺訂立跨國合約時,仲裁地嘅選擇往往係重要嘅談判項目。

相比司法訴訟,仲裁通常保密性較高、程序彈性較大,而且裁決跨境執行較便捷,因此受國際商界廣泛採用。

【評註】

Maurellet 嘅預測,反映外界對香港作為國際法律服務樞紐嘅期待。呢個十年目標能否兑現,有賴本地仲裁製度嘅持續完善、法治獨立性獲得國際商界認可,以及對國際法律人才嘅吸引力能否保持。呢個判斷終究係一個展望,值嘺我哋持續關注。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