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流傳一段拍攝於後巷的集體欺凌影片,引起廣泛關注。
片段顯示,事後巷內有四名男子及一名少年。影片開始時,少年與一名黑衣男子已在扭打,期間現場有人以大嚷粗口「係咪唔X得呀?」作挑釁。黑衣男繼續與少年對打,並多次起腳踢向少年;少年一度還腳反抗,兩人其後一度分開。
然而,衝突并未就此停止。另一名戴鴨舌帽的男子突然衝向少年,一邊爆粗,一邊將少年猛力推倒在地,並上前拍打其頭部。期間,少年稱「我無玩」。
隨後,戴鴨舌帽的男子示意黑衣男再次上前。黑衣男用右手掌摑少年左臉3下,少年抬手阻擋後,黑衣男再以左手連續掌摑少年右臉3方才停手。戴鴨舌帽的男子對少年發出威脅,稱「你要記住呀,我先係你大佬!」並爆粗,其後與同黨離開現場,僅留下少年及黑衣男子。影片至此結束。
上傳影片的帖文形容事件為「家法伺候」。片主並未透露拍攝的時間及地點。
影片在社交網絡引發大量討論。有網民批評施襲者的行為,亦有網民呼籲片主應立即報警,讓執法部門介入跟進。
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0條,任何人因普通襲擊而被定罪,即屬犯可循簡易或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最高可處監禁1年。同章第39條規定,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而被定罪者,屬公訴罪行,最高可處監禁3年。
本次事件涉及少年權益,其後有否報警、執法部門有否跟進,尚待證實。對一名未成年人而言,事後是否獲得醫療及心理支援,同樣關乎其尊嚴與福祉。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