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同時被香港及加拿大監管機構列入警示名單的加密貨幣交易平台,已在港開設辦公室。消息隨即在業界引致關注,有專家呼籲監管當局加強監察這類平台如何向公眾推廣受監管的金融產品,同時不損害香港一向的開放營商環境。
列名不等於違法
專家指出,被監管機構列入警示名單,並不等同於該公司已構成違法。列名作用是向市場參與者作出風險提示,並非對企業的定責或裁決。
專家籲加強監察
在確認列名並非違法定性的同時,專家認為,既然有關平台已在港設立辦公室並開展業務,監管當局就應密切監察這類平台如何營銷及推廣受監管的金融產品,以保障投資者權益。
專家同時強調,加強監管與維持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開放營商環境並不相悖,當局在兩者之間須取得平衡。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