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度的代價,不在審批表,而在投資者
港交所(0388)行政總裁陳翊庭(Cecilia Cheung)於2026年10月9日接受香港電台節目《廣播道會客室》訪問,集中回應三個對香港市場最具結構性影響的問題:上市審批的速度、現貨結算週期的縮短,以及長遠24小時交易的可行性。
AI入場:把時間省在哪裡,比省多少時間更要緊
陳翊庭表示,目前大量新股排隊等候在本港上市,交易所除增聘人手外,亦將運用科技提高效率。具體而言,上市科會利用AI篩查新上市企業是否滿足所有披露要求。
值得留意的是,她同時強調「不會遷就上市公司質素」。這句話的份量,不在於其本身,而在於它對速度的約束。
當AI被引入監管流程,市場需要問的不是「快了多少」,而是「漏了多少」——AI篩查披露文件的覆蓋率如何,人工覆核的環節是否保留,AI判斷與人工判斷出現差異時,決策責任如何分配。技術可以提高效率,但問責機制不因自動化而自動到位。這是監管科技化不可迴避的問題。
四十個工作天:承諾可以量度,執行呢?
聯交所與證監會已承諾,只要上市申請人資料準備到位,會爭取於四十個工作天、兩輪監管意見後完成審視;部分已在A股上市的企業,更可以壓縮至三十個工作天和一輪監管意見。陳翊庭指出,該服務承諾「基本上可達到」,並提及去年本港新股集資額重返全球首位,反映措施收效。
然而,「資料準備到位」這一前提條件值得投資者審視。申請人若資料欠備,時限起算的標準為何?「兩輪監管意見」的範圍是否有明確界定?這些執行細節,直接決定四十天承諾是制度性保障還是彈性表述。市場若將承諾轉為預期,而實際執行卻有落差,對投資者信心造成的傷害,遠勝於承諾本身未作出。
T+1:大勢所趨,但「有條件」三個字不能留白
陳翊庭形容縮短股票結算週期為全球大勢所趨,經過周詳市場諮詢及內部檢討後,本港有能力做到,但須確保市場各持分者能配合,並會在公佈諮詢總結時交代配套措施。她同時指出,須考慮借入股票投資者的周轉需求,以及外國投資者的匯兑需要。
「有條件」並非否定承諾,而是要求市場關注:這些條件具體為何?「配套措施」是否已擬定時間表?在公佈諮詢總結之前,投資者對過渡期風險的評估,仍須基於目前制度運作,不能假設新制度已就緒。
24小時交易:衍生品與現貨,應分開處理
陳翊庭認為,現貨市場與衍生品市場可以不同處理。衍生品市場有條件將收市時間由凌晨3時延長至凌晨4至5時,以覆蓋美股交易時段;現貨市場則須分析對散户、參與互聯互通的內地投資者等各類市場參與者可能受到的影響。交易系統需要時間窗口更新與維修,交易所須周詳考慮,確保運作不出錯。
效率是交易所的責任,但保護投資者是監管的核心。港交所正在同時推進三項改革,速度值得肯定,但投資者有權要求:速度的背後,有可核驗的守門機制。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