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獨立委員會調查報告第十章,對各承建商的責任作出逐一點名的批評。報告指,總承建商宏業及顧問鴻毅對工程負有整體責任,「毫無疑問是罪魁禍首」,須為這場火災和嚴重傷亡負責,並應受到「最嚴厲的批評」。報告同時點名宏業的負責人員侯華建及何建業、鴻毅的黃俠然,以及由鴻毅委託的註冊檢驗人員吳躍。
報告指出,兩間公司知悉工程涉及火災風險,在施工期間無視宏福苑居民一再提出的投訴及安全隱患,其行為「並非純粹疏漏或疏忽」,而是「蓄意在多方面敷衍塞責」。其手法包括使用不合規格的建築材料與危險的建築工序,例如採用非阻燃棚網、以發泡膠板長時間遮蓋全部八幢樓宇的窗戶,以及於逃生樓梯間開設生口。
報告又指,宏業曾經出示懷疑偽造的阻燃證書,就不同批次的棚網向規管部門多次提交同一張證書;在得知獨立審查組會在巡查期間測試棚網後,又急於訂購 115 張合規安全網,「企圖矇混過關」。宏業曾向獨立審查組保證,發泡膠板只會在打鑿工程期間臨時使用,惟該些板材一直裝設在窗户逾一年。
了解問責全貌,相關報道:宏福苑報告・持續更新|168 人命喪生,事發近一年後,特首帶七名官員鞠躬致歉,房屋局局長何永賢離任。
「橡皮圖章」製造合規假象
報告批評,宏業及鴻毅須就火災當日消防裝置失效負責。為規避規管制度,兩間公司安排掛名的註冊檢驗人員吳躍,以及掛名的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中華發展,按不同規管部門要求提交文件和通知書,在文件上製造「合規假象」,反映其「唯利是圖」、完全罔顧宏福苑居民的生命安全。
報告並批評,大批註冊承建商與註冊建築人士未有任何實質工作,僅為取得報酬而應要求充当「橡皮圖章」,代為簽署法定表格,以欺騙手段向各規管部門隱瞞有關行為,理應受到最嚴厲的譴責。
吳躍是該維修工程的項目檢驗人員。在鴻毅原本的註冊檢驗人員離世後,他受鴻毅董事邀請,以「特約」身分擔任註冊檢驗人員,每月收取 15,000 港元並另獲花紅,總計取得 19 萬港元。吳躍承認,他所做的僅是簽署指定表格及檢驗報告,並沒有實質執行任何檢驗或監督工作。報告形容,他自認的作為「令人深感不安」。
四分判商同被點名
除上述兩間公司與四名個人外,報告亦點名其他公司須負上不同程度的責任。
「盈利豐棚業」明知情況而參與以阻燃棚網取代非阻燃棚網,企圖在規管部門實地巡查時矇混過關。掛名為宏業的註冊消防承辦商「中華發展」,多次向消防處呈交關閉消防裝置的通知書,以在書面文件上符合規定。
宏福苑物業管理公司「置邦興業」容許非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的員工,關閉全部八幢樓宇的火警警報系統電源,令火警鐘無法運作,最終釀成悲劇。由置邦委聘的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宏泰消防工程」,負責對屋苑系統作年度檢查,惟該公司在應付屬嚴重性質的消防安全隱患方面態度消極被動,應受批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