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針紙案進入裁決前最後階段
區域法院週四(15日)就醫生戴港盛被指濫發「免針紙」一節,於審訊尾聲進行控辯雙方簡短口頭陳詞。控辯雙方早前已呈交書面結案陳詞。
戴港盛(76歲,醫生)與楊璦瞳(58歲,商人)共同被控一項「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戴另被控13項同罪名作為交替控罪,以及單獨面對3項「洗黑錢」罪。楊被控指介紹他人到戴的診所。
控方:以相同理由大量發證,反映未有真誠作醫療評估
控方指,戴被指於2022年2月至9月間發出3,751張免針紙。大部分獲發免針紙的病人未有出庭作供;審訊中,7名獲發免針紙的病人及3名放蛇警員擔任控方證人,有證人供稱診症時無檢查身體。
控方結案陳詞指,除了控方證人的免針紙外,其餘約3,700多張免針紙,大多數以「曾對『復必泰』物質或成分有過敏反應」或「對『科興』成分有過敏史」等為豁免理由簽發。控方認為,戴以相同理由發出大量免針紙,反映他沒有真誠地為病人作醫療評估,法庭可從證據作出推論。
法官關注:僅一張免針紙,是否已足以定罪?
區院法官練錦鴻問及:如法庭信納其中一張免針紙欠缺醫療理據,是否足以裁定戴就「不誠實取用電腦」一項罪成。控方稱是。
案件押後至11月20日裁決。
按編:一宗涉及數千張醫療文件的案件,最終的裁決焦點落在「單張文件是否成立」。法庭如何就「不誠實」作認定、如何在「大量重複文書」與「個別醫療判斷」之間作區分,對日後類似醫療倫理案件的處理,或具指標意義。本案的裁決,亦將是檢視醫務專業自主與公共衞生要求之間界線的一次測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