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入境事務處)今日(11月6日)證實,代號「顯影」的執法行動搗破一個跨境偽證及非法勞工集團,共拘捕十五人(三男十二女,年齡三十七至六十四歲),包括兩名集團主腦、一名集團成員、十一名非法勞工,以及一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香港居民僱主。行動檢獲五張偽造香港身份證,以及四十四張偽造香港身份證的圖片及副本。
由落馬洲一張假簽起底
是次行動源於二○二四年一月的一宗檢控:當時入境處人員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下一名內地旅客,其身上被搜出偽造香港身份證一張。反偷渡情報局跟進調查,發現該旅客逗留期間在餐廳從事洗碗工作,且有集團操控成分。經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當局成功鎖定這個專門招攬內地居民來港從事非法工作的跨境集團,調查期間由二○二四年一月持續至二○二六年十一月。
集團點樣運作:仲攬人仲收費
集團透過社交媒體在內地招攬人到港從事非法工作,安排其來港,並提供偽造香港身份證及宿舍,協助他們在港從事洗碗及清潔工作。集團向非法勞工收取中介費、偽證費用及宿舍租金,累計涉及款項超過一百萬元。
圖片:政府新聞公報
判刑與僱主問責
兩名主腦早前已因串謀製造虛假文書、串謀轉讓偽造香港身份證、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等罪,分別被判監二十九及四十二個月。涉案集團成員及非法勞工則因違反逗留條件、使用或管有偽造身份證及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陳述等罪,被判監十二至十五個月不等。
入境處發言人重申,僱用不可合法受僱人士屬嚴重罪行,最高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十年;根據高等法院判刑指引,僱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即時入獄。按法院判例,僱主在聘用前必須查閲僱員的有效身份證或旅行證件,否則無法援引免責辯護。
執法未終
入境處表示調查仍在進行,不排除有更多涉案人士被拘捕及檢控。發言人同時提醒,使用或管有偽造香港身份證,最高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十年;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
點評:此案最值得關注之處,不在於假簽本身,而是一名香港居民僱主何以會聘用非法勞工。法庭判例明確要求僱主必須查閲僱員身份證,否則無免責辯護。問題在於:該名僱主有沒有做過查詢?如果有,點樣仍會中伏?呢一點,正是問責核心。另外,四十四張偽造身份證圖片及副本,意味集團運作規模遠超表面。跨境犯罪網絡背後有無更大組織,司法跟進未竟,值得持續追問。
比卡超精靈訓練員。 — 小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