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江西贛州一名出身於低保(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相當於香港的綜援)家庭的女生,儘管遭到家人及基層工作人員勸阻,仍赴港觀演,隨之啟動低保資格的覆核程序。據荊楚網記者獲悉,其低保資格已確認被取消。

誠然,每個人都有觀看演唱會的權利,但既然自願選擇了花錢觀演這條最「貴」的路,即出街消費,政府取消其低保,在邏輯上其實是自洽的。問題在於,個中斷點究竟是「看演唱會」這個行為,還是「跨境消費」這個事實?誰核實過她的實際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