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被判囚十年。
政府早前曾指,正在就串流平台上關於黃之鋒的紀錄片採取跟進行動。對於此事,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昨日回應稱,當局最關注相關紀錄片會否涉及煽動內容或其他「更加緊要嘅嘢」,惟該議題暫時不宜公開討論。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有關判刑已反映被告罪行的嚴重程度,會與律政司持續審視判詞內容,評估就判刑提起上訴的必要性。
當日到庭旁聽的前學民思潮成員對黃之鋒的判刑表示「需時消化」;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則稱心情沉重。
評論:司法權屬於法院,行政機關對既定判刑表示「考慮上訴」,在法治架構下極不尋常。紀錄片屬資訊流通範疇,政府以「煽動內容」為由檢視串流平台內容,反映對資訊自由控制的延續。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