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於社交平台流傳的車載影像,直擊一名黑衣女子在馬路行車線上低頭查閲手機,險象環生。
事件經過
影片顯示,一輛私家車沿啟德承景街往承豐道方向行駛,駛至承豐道迴旋處前的一處行人輔助線過路處時,前方出現一名黑衣女子,手提行李箱站在馬路行車線上,一直低頭查閲手機,未見有過路意圖。
司機被迫停車,在路口等待數秒後,該女子才察覺自己阻礙行車,遂帶同行李箱後退數步。然而,她其後仍停留在馬路危險位置上,繼續低頭看手機,未有返回行人路上。私家車隨後駛入承豐道迴旋處離開,影片至此結束。
事件雖未造成傷害,但女子長時間站在行車線上,隨時可能引致嚴重交通意外,值得高度警惕。
資料圖片:Pixabay
法例提醒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任何人不得在以下情況橫過馬路:
- 身處斑馬線控制區內,卻不在斑馬線上;
- 身處距離交通燈控制的過路處15米範圍內,卻不在該等交通燈所運作的過路處;
- 身處距離行人天橋或行人隧道任何部份15米範圍內,卻不使用該天橋或隧道。
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胡亂過馬路,即屬犯罪,可處第1級罰款(2,000元)。
過馬路時應集中精神,留意路面交通情況,切勿一邊瀏覽手機一邊過路,以免釀成意外,害人害己。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