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四日)立法會議員管浩鳴就演唱會門票炒賣問題提出書面提問,書面答覆稱政府會以審慎態度考慮任何規管方案,惟未正面回應是否考慮進一步收緊內銷門票比例、推行實名制購票或修例加大罰則。

管浩鳴在提問中指出,據報大批歌迷無法在官方渠道購買一個南韓男團在二○二六年十一月在港舉辦的演唱會門票,黃牛黨其後更將門票炒高至原價三倍或以上。他關注過去三年警方及其他執法部門接獲的投訴或舉報數字,以及被逮捕、起訴及定罪案件數目。

就進一步收緊內銷門票比例上限(例如將四場或以上節目由70%降至50%)、引入實名制購票及大幅提高《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第172章)罰則等多項提問,答覆避重就輕,未作正面回應。

答覆表示,政府參考內地及其他地區經驗,研究處理門票炒賣,強調公眾娛樂活動屬於市場行為,政府須審慎考慮任何規管方案對市場反應、營銷運作、成本效益及實際執行的影響,在市場運作和觀眾體驗之間取得適當平衡,「以免令投資者卻步」。

就執法數字,答覆指警方沒有備存網絡或實體炒賣門票的舉報數字,康文署在過去三年亦未接獲相關舉報。

答覆指,康文署現透過行政措施,包括城市售票網的購票限額、信用卡購票限制及增加售票資訊透明度等,杜絕黃牛問題。自二○一九年七月起,康文署已將香港體育館及伊利沙伯體育館四場或以上節目的內銷門票比例上限由80%下調至70%,近年不少主辦機構亦提供接近甚至超過50%門票作公開發售。啟德體育園一般要求主辦機構提供最少50%門票作公開發售。

答覆最後呼籲市民循正式售票途徑購票,以免受騙。


政府將炒賣歸因於「市場行為」,又顧慮「令投資者卻步」,聽起來就是投資者比買不到票的市民重要。黃牛炒至三倍,痛的是歌迷,政府的顧慮卻全在商業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