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內公帑開支逾千萬 顧問費逾百萬

關連關係:自創協會高層變顧問

在 2023 年 2 月至 2026 年 6 月,黃錦輝共向立法會申報逾 150 萬元的顧問費。

其中,「香港廣州創新及科技協會」會長陳德明,自 2023 年起以每月 3 萬元出任顧問,36 個月共獲發 108 萬元;今屆連任至 7 月辭職前,再以每月 2 萬元續聘 6 個月,共 12 萬元,合計逾百萬。該協會由黃錦輝於 2016 年創立,並自任執行會長。

2023 年 3 月,黃錦輝向立法會提交招標文件,三份顧問標書由戴程峰、陳德明、鄭國偉提出,戴、陳同為該協會成員,戴報 4.5 萬元、鄭報 3.5 萬元、陳報 3 萬元最低;陳的標書列明協助「倡議、策劃創科、教育、各項社會政策及議題」「支援區域辦事的各項工作」,最終由陳中標。

另外,同為該協會副會長的伍學齡,自 2023 年 6 月起出任創科及教育政策顧問,首月 5,000 元、其後每月 1 萬元,共收取 31.5 萬元,惟只有一人報價;黃錦輝稱其「同時熟職創科及教育兩項政策」「能快速回應工作要求,服務形式靈活」。

與指引的張力

《立法會議員申請發還工作開支指引》第 24 條規定:「議員不應聘用其政黨或其政黨存有財務利益或控制權的任何公司/機構為顧問」。

就關連疑義,黃錦輝回應指,陳德明職責為「地區及政治聯絡」,伍學齡為教育範疇;並強調該協會「由一班志同道合的創科人一同創立」「大家都是義務工作,一向是以非牟利方式運作的」,未正面回應其本身擔任執行會長、兩顧問亦為協會高層的事實。

就派遣花紅,黃錦輝在申報中將此項標註「其他」,指任期前三年未曾發放、屬「酌情性質安排,故未有於合約訂明」。2025 年其向五名辦事處員工派發合共約 35 萬元花紅,其中辦事處總監獲發 27.6 萬元,另四人各獲 5.4 萬至 7.5 萬元不等。

針對上述一系列做法,立法會秘書處回覆稱:「有關詳情已在立法會申請發還工作開支指引羅列,不另補充」。

醉駕案背景

黃錦輝於今年 6 月 29 日涉嫌在中大校內撞兩車後不顧而去,被警方以酒後駕駛、不小心駕駛等四罪拘捕;被揭發未向立法會申報,於 7 月 3 日辭去立法會所有職務。他同時為第十四屆全國政協委員及中大工程學院副院長(外務),中大已宣佈暫停其行政職務。警務處今年 9 月正式落案起訴,案件已押後至 11 月 11 日再訊。


以上開支資料全部來自立法會申報紀錄;公帑運用的透明與問責,理應由掌握資料的一方主動交代,而非等市民逐項翻查。指引寫明「不應」,但誰有權執行?值得立法會向市民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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