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議控煙附屬法例的立法會委員會今日(二十六日)開會,選委界立法會議員陳凱欣提出關注,網購平台淘寶網已湧現多款偽裝名牌LV的煙盒產品,憂慮一旦網購平台在港開設分店,恐抵銷即將推行的煙包設計成效。
政府明年統一煙盒包裝
根據現行安排,政府將於明年三月起統一香煙及指明雪茄的零售包裝設計,須採用被稱為「恐怖設計」的煙害圖示,並刪除焦油及尼古丁數值標示,目的是通過降低產品對消費者的吸引力,減低煙民吸煙意欲。
陳凱欣在會上要求當局交代,如何進一步將目前為百分之一點二(1.2%)的青年持續吸煙率再予降低,例如就相關高危家庭進行更深入調查,瞭解成因。
陳凱欣:成效不應被消解
陳凱欣在會議上以手機保護殼作比喻,指出「手機殼都無宣傳邊個牌子,有塊鏡已經吸引唔少女士買」,假設左邊便利店賣煙,右邊店舖賣煙殼,是否會抵銷傳統吸煙產品統一包裝設計的成效,促請當局盡快思考對策,勿待實體店開得成行成市才處理。
她並舉例:「我買嗰刻係綠色,買完放入去殼已經無事啦,係咪都要諗呢樣嘢?不讓人把成效消解。」她又質詢:「有個殼、甚至可以幫你刻名,可以做到度身訂造給你,成效究竟可以有幾多?」
圖片:17jiangz1/CC BY-SA 4.0/Wikimedia Commons
醫務衞生局:或觸犯廣告規定
醫務衞生局副秘書長麥震宇在回應中引述《吸煙(公眾衞生)(香煙及指明雪茄的包裝規定)令》,指該法規禁止以任何貼紙、黏貼標籤或其他物品,完全或局部覆蓋煙草產品零售包裝表面。
麥震宇稱,若吸煙產品與非吸煙產品,例如一個殼,一同售賣,則屬「不容許的」。
他補充,如果外殼分開售賣,現時已有條文規定,單獨銷售的煙套若外殼本身有宣傳推廣吸煙用途,「都可能會觸犯法例有關吸煙產品廣告規定」。
對於陳凱欣的手機殼比喻,麥震宇回應:「你剛剛的比喻是不恰當,意思是你去蘋果電話公司買電話,電話殼隨街可買,但電話殼不會宣傳蘋果的。」
執法邊界仍待釐清
值得注意的是,醫務衞生局的回應全程未明言淘寶網現有的LV煙盒銷售屬違法,僅以「可能會觸犯」措辭回應,且聚焦於外殼是否涉及「宣傳推廣吸煙用途」,而非包裝本身是否規避恐怖設計。
對於一個尚未正式實施、而設計初衷正正在於消除品牌識別的新政,網絡市場已出現大量以名牌外觀重新包裝的煙盒,如何在跨境電商空間內有效執行,仍是控煙政策落地後須正面處理的監管空白。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