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人員於八月十六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四十二歲內地女旅客,其時她由日本東京經台北飛抵本港。海關人員於她的個人行李內檢獲六萬一千二百支未完税香煙,以及七千六百支另類吸煙產品,估計市值共約二十九萬八千元,應課税值約二十萬零二千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並於今日(十月二十日)被定罪判刑。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認為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這次事件牽涉兩條法律。根據《應課税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税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同樣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海關提醒市民,懷疑有私煙活動,可致電二十四小時熱線 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户([email protected])、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

檢獲的未完税香煙及另類吸煙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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