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被告承認對4名14至15歲少女作出性侵,其中一名事主自殺身亡。警方從被告電子裝置找到另外5名不知名少女的私密影像,法官據此指未成年受害者「可能多達9人」,案件原定今日(15日)進行求情及判刑,今押後,暫定下週四宣判。

高院法官陳慶偉今日就一宗性侵少女案開庭,由於控罪涉及範圍擴大,案件押後。

現年22歲被告范致遠早前承認合共12項控罪,包括4項「猥褻侵犯」、2項「對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各一項「企圖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促致或提供未滿16歲的人製作色情物品」、「企圖強姦」、「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控罪日期橫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9月28日,牽涉4名事主。

根據控罪,被告在網上認識4名14至15歲少女,其後要求事主提供私密照片,並有在時鐘酒店觸摸事主私處、企圖強姦等行為。其中一名14歲事主自殺身亡,其後該名事主的母親翻看女兒訊息,始揭發事件。

案件原定今日(15日)於高院進行求情及判刑。惟開庭時,法官陳慶偉向控辯雙方提出多項議題,指警方從被告電子裝置找到另外5名不知名少女的私密影像,因此認為「未成年受害者或不只4人,可能多達9人」,要求控方釐清控罪內容,案件遂押後,暫定下週四宣判。

法官同時關注部分控罪中,被告是否確具猥褻意圖,其中包括一項指被告隔著衣服觸摸事主的非禮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