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科技巨頭Meta確認,其就AI智能眼鏡的私隱風險,已與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個資辦)持會面。個資辦日前就智能眼鏡發出警告,指出該類裝置可能容許隱密式錄像、過度收集個人資料,以及處理敏感資訊。Meta其後於週一向本港傳媒團隊進行簡介,而該公司AI眼鏡產品正於本地陸續開售,國際社會對此類技術的監管關注與日俱增。
會面的時機,正值AI眼鏡自海外傳入本港、銷售展開之際。個資辦的警告,直指三類核心風險:一是隱密錄像,使用者在不知情下被取景;二是個人資料的過度收集;三是敏感資料的處理。三類風險並非假設,而是智能眼鏡類產品在技術上確實存在的隱患,亦為各地監管機構關注的方向。
值得留意的是,個資辦先警告、Meta後簡介的次序。監管機構在產品開售前已主動發出風險提示,企業則隨着產品落地而公開交代對話。這種「先提醒、後溝通」的模式,顯示個資辦對新興科技的監管並非被動,但也意味著對這類產品的持續監察,需要機制上的跟進,而非僅止於個別會面或公告。
個資辦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行使職能,對資料收集與處理進行監管,但針對錄像、即時影像處理這類即時性技術,現行框架是否有足夠的執法彈性與預設的資料保留標準,仍是市民關注所在。
就本文立場而言,我們關注的不是Meta有否犯錯,而是本地監管框架面對新技術時的回應能力。私隱風險不隨技術產能而自動出現,但規管真空若不加填補,便會令市民在科技便利與個人數據安全之間缺乏制度性的保障。
我們續會關注個資辦其後有否就AI眼鏡發出更細化的指引,以及有否針對產品銷售、資料保留及跨境資料傳輸的進一步要求。監管問責的前提,是透明的機制與可核查的標準,而非單靠一紙公告或一次會面。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