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產業署11月5日公佈,就位於赤柱村道88號、建於1859年的法定古蹟舊赤柱警署,以招標形式推出招租,租期4年,截標日期為12月3日。招標文件要求承租人必須提交「保育建議書」,並須先獲古物古蹟辦事處接納,政府才會考慮其租金出價。

保育建議書成為中標前提

根據招標文件,該物業可作零售店及服務業、餐廳、展覽或會議廳、康樂或文化等多種用途。文件同時列明,承租人必須提交「保育建議書」作為中標前提,且相關建議書須先獲古物古蹟辦事處(Antiquities and Monuments Office,AMO)接納,政府才會考慮其租金出價;不合規格者,標書不獲考慮。

該物業樓高兩層,佔地約4,790平方呎,總樓面面積7,104平方呎,保留了極其珍貴的早期殖民地時期槍房磚砌圓拱天花與壁爐,是香港現存最古老的警署,早期曾作為港島最南端的前哨站,日佔時期更曾被用作分區總部。

招標文件亦列明,承租人須受《古物及古蹟條例》及租約的嚴格限制:所有工程須事前取得法定許可與批准;在古蹟範圍內進行任何挖掘、建築、裝修、改動、拆卸,甚至修剪或砍伐樹木,均須預先取得古物事務監督(發展局局長)經古蹟辦發出的許可證,並獲產業署同意;同時不得隨意改動主體結構、承重牆,或在外牆及天花加設固定物。

租約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租户須交還空置管有權,且僅限自用,嚴禁分租或轉讓。

曾作超市「活化古蹟黑歷史」

值得留意,該物業在90年代政府部門撤出後轉作商業營運,曾出租予餐廳;其後2002年由牛奶公司投得承租開設惠康超市,月租按總收入6%或最少13萬元計算;2018年轉由百佳超市承租,月租23.4萬元。由於用作超市被外界批評與古蹟格格不入,該安排被形容為活化古蹟的「黑歷史」。

有學者指出,政府產業署在此過程中只扮演「業主」或「中介人」角色,未必從保育角度作出整體考慮。此次招標將「保育建議書」設為中標前置條件,並要求由古蹟辦先行審批,可視為對過往批評的正面回應。

新承租人能否在保育與活化之間取得平衡,值得關注。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