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11月2日公佈首份AI準備情況調查,涵蓋20家大型金融機構及其78家香港聯屬持牌法團,受訪機構覆蓋今年上半年證券市場交易的75%。調查於2026年7月至8月期間進行,是監管機構首次向金融業摸清人工智能應用底數。

調查結果顯示,全部受訪機構已運用AI,九成五預期未來12個月會加快AI應用。其中,三成受訪機構已在業務營運中採用代理型AI(agentic AI),另有兩成五正進行試點,涉及不同程度的自主性及人員介入;80%機構表示未來12個月會進一步擴大代理型AI應用。代理型AI現主要應用於資料檢索、內容擬備、軟件開發、營運工作流程及部分交易相關活動,覆蓋前、中、後台。

系統整合方面,九成機構已將AI工具連接至內部系統,部分應用甚至已具備一定自主性。網絡安全方面,九成機構已運用或正評估AI防範網絡攻擊風險,指有助加快分析及擴大偵測覆蓋範圍。

梁鳳儀:發展速度已超監管能力

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同日出席金融科技周活動時表示,代理式AI會動態選擇執行方式,令下一步行動難以預測;人工智能前沿模型及代理式AI發展速度,已實際超過政府及監管機構制定規則的能力或速度,必須與業界合作應對網絡安全、第三方依賴及其他營運風險。她指,若無法應對相關風險,應考慮放慢發展速度,惟強調當局以安全至上為原則,現有監管要求已包含必要的治理、風險管理與問責安排。

四大監管重點

證監會重申對人工智能監管採取「安全為先、以人為本、協作主導」方針,並提出四大重點:在AI重塑投資者與機構互動模式的過程中保障投資者權益;加強網絡安全及營運韌性,應對AI帶來新威脅及依賴;重新審視如何在自主性日益提高的工作流程中落實問責於人及人手監督,確保有效AI管治;透過交流與協作建立知識及能力。

管控措施須與應用程式的權限及潛在影響相稱,包括制定清晰目標、界定資料存取及獲授權行動範圍、設立監察及介入機制,而非每項輸出或行動均須經人手審批。

調查同時指出機構面對的實際困難,包括技術整合、將試點項目投入正式運作、成本及業務價值的不確定性、數據限制,以及技能短缺。證監會將按情況就代理型AI的採用提供額外指引,並計劃為持牌機構制訂網絡保安架構,對風險較高機構提出更高要求,以加強抵禦AI驅動網絡威脅的能力。

比卡超精靈訓練員。 — 小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