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開始就公共交通巴士上的不文明行為執法。新訂立的規例規定,乘客若在巴士上將腳放在座位、外放手機聲音,或飲食、亂丟垃圾等妨及他人者,可被即時罰款,最高500新元(約390美元)。這類規例,與新加坡現行管制地鐵(MRT)乘客行為的規定一致。新加坡今次把相關罰則的覆蓋範圍,由地鐵延伸至巴士,並引入即時罰款機制。
對香港而言,這並非一個無從對照的新課題。港鐵(MTR)早已有規範乘客行為的類似規例,在列車內飲食、亂丟垃圾等行為,一向受到約束。就「有規可依」而言,兩地的公共交通方向其實相近。
評論
公共交通,是香港人與新加坡人日常高度依賴、卻又最容易被忽視的公共空間之一。一間巴士、一班列車,容納的往往是互不相識的陌生人,彼此卻共享同一份有限的空間。對陌路人的尊重,正是城市文明的底色。在一個高度流動的社會,陌生人之間的禮貌,往往沒有家庭或社區的約束作保障,只能靠規則與習慣共同維繫。
有規可依,只是第一步;更關鍵的,是執法能否公平、一致、透明。規則若只對部分人生效,或被選擇性地執行,其約束力與公信力便會流失。一個社會對「不當行為」的回應,反映的不只是執法的決心,更是它如何定義可被接受的公共生活。新加坡今次把罰則由地鐵擴展至巴士,值得我們從「規則的完整性」與「執法的公平性」兩個層面加以思考,而不宜自滿。
對香港而言,問題從來不是有沒有規則,而是規則能否被平等地執行、能否真正改變行為,讓每一位乘客的尊嚴得到保障。公共交通上的彼此尊重,最終守護的,是每一個人的基本尊嚴。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