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4歲男子被控於2023年11月,與一名女同事於西貢露營期間強姦她,涉及兩項強姦罪。案件今(28日)於高等法院開審,被告否認控罪。

控方案情

控方開案陳詞指,涉案女子(案卷中以X指代,現年25歲)與被告約於2019年在工作期間認識,2023年8月底兩人重遇後開始商約見面。控方陳詞指,X曾兩度單獨與被告出街,包括到長洲及為其慶祝生日,期間被告曾試圖作出包括強行拖手及親吻在內的親密行為,惟X均迴避,並曾向對方表明不喜歡被告,兩人關係只屬朋友。

控方稱,案發當日兩人同往灣仔南營地露營,被告建議選擇較隱蔽、人少的地點紮營,X隨其建議。事主供稱,被告於其入睡前闖入營帳,她明確表示「我唔要,你唔好搞我」,惟被告仍強行與她性交;事主大嚷疼痛並踢開對方,被告其後離開帳篷。但被告其後再度衝入帳篷,並再次與她性交。

男疑於西貢營地兩度強姦女友人 高院開審否認控罪 圖片:Alexkom000/CC BY 4.0/Wikimedia Commons

事主發現出血 終報案

事主稱,翌日發現下體出血,向被告表示「你真係整到我好痛」。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其後稱「我冇心㗎,我唔知會搞成咁,對唔住」。兩人用膳後同往石灘逗留,其後各自離開。

由於事主極度不快,遂向胞弟傾訴,並相約與被告當晚見面。期間被告承認強姦X,事主其後報警求助。

司法程序與受害人保障

控方預計傳召4名證人,包括事主、其胞弟、法醫及警員。法庭對性罪案受害人設有多項保障機制,包括不公開其身分、限制傳媒刊載其個人資料,旨在降低再創傷、保護其私隱。本案案卷編號為HCCC 74/2025。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