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發生一宗由感情糾紛引發的持刀傷人案。21日凌晨3時許,一名女子偕現任男友(20歲、郭姓)及另一名友人,共三人前往天恩邨恩頤樓,尋找女方的19歲李姓前任男友「講數」。

期間,新歡與舊愛於單位對開發生爭執。李男其後持一把約20厘米長廚刀,襲擊女方現任男友郭男,隨着逃去。

警員接報後到場處理,經初步調查,案件列為「傷人」案,交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十隊跟進,現正追查李男下落。郭男手部受傷,已自行前往天水圍醫院求醫。

19歲李姓男子其後被警方拘捕。

按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9條,即俗稱「傷人19」,任何人非法及惡意傷害他人,或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不論使用武器或器具與否,均屬可循公訴程序審訊之罪行,最高可處監禁3年。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