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2歲大專生,多年前透過網絡遊戲或交友程式,結識4名年僅14至15歲的女童,企圖強姦、與之交性,及要求交換私密照片。案件因其中一名女童自殺身亡而揭發。

被告早前已承認全部12項控罪,原定昨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陳慶偉在庭上向控方確認,涉案女童可能不止4人,或多達9人。

法官又指出,精神科及心理報告均顯示被告毫無悔意,重犯風險高,故將求情及判刑押後至下週四(22日)再處理,以讓控方再索取指示。

未成年女童透過網上被成年人長期接觸、脅迫,最終一名女童以自殺了結,是兒童網絡安全保護缺口的又一例。司法程序在查清受害範圍前押後判刑,體現審慎,惟最終量刑是否足以彰顯對未成年受害者的保護,社會有權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