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韻僖:借西澳貓隻管控之鑑,動物法例須貼近本土民情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律師會前會長彭韻僖近日刊文,就澳洲西澳州探討中的貓隻管控措施,與香港的寵物友善政策作比較,論述動物法例不應照搬海外,而須配合本土生態與民情。

近期有關西澳州探討貓隻管控的報道,引起社會對此議題的關注。據討論中的方案,飼養貓隻原則上須居家留置,夜間不得外出;日間如外出,亦須由主人陪同並佩戴牽引器具,不得在街頭隨意遊走。對習慣讓貓自由活動的社會而言,這類規定看似嚴格,甚至略顯罕見。

澳洲為何嚴管貓隻

彭韻僖表示,澳洲大陸的生態環境別具特色,當中有數量眾多的本土鳥類、爬行動物及小型野生生物,食物鏈亦相對脆弱。根據澳洲環境部門多年來的研究,自由出入的居家貓及流浪貓,是造成當地小型野生動物、雀鳥數量減少的主要人為因素之一,每年都有大批原生小型動物被貓隻獵食而亡,對物種的延續及生物多樣性造成長遠威脅。缺乏管制的街頭貓隻,同時帶來社區衞生、噪音及鄰里滋擾等問題。

澳洲多個州份已有地方当局依循州法律授權,推行貓隻宵禁或其他管制措施;西澳州、塔斯曼尼亞則持續審視及完善有關規例。彭韻僖續稱,這可見有關法例並非短期政策,而是當地在長年研究之後、社會大致达成共识下的制度化制度安排。

同一標準放到香港,行不通

彭韻僖認為,同一套嚴格管制標準放到香港社會環境,便顯得格格不入、難以被大眾理解。香港一直注重動物福利,社會普遍視貓狗為家庭伴侶,對寵物頗為包容,養寵文化亦溫和。香港的都市生態及野生物種構成與澳洲迥異,並不存在澳洲特有的脆弱原生生態環境,社會因而難以接受「貓隻全面不得自由外出」的嚴格規定,這正反映法律須切合本地實際情況。

帶狗入食肆:另一種取向

以香港於2026年7月正式落實的持牌狗隻進入認可食肆試驗計劃為例,更可見動物政策在拿捏與分寸上的講求。彭韻僖稱,此新措施展現城市對動物友善的價值取向,讓馴養得宜的寵物可隨主人一同外出用餐,屬文明、進步的政策開放。

他續表示,任何新政策實施都須經磨合。計劃推行期間,市面僅有極個別零星情況,例如少量寵物造成輕微環境衞生問題,對其他食客用餐體驗的影響極為有限;亦有食肆基於自身營運壓力及衞生管理考量,審慎決定是否參與或退出計劃。整體而言問題並不普遍,但足以説明動物福利政策不能只考量寵物權益,亦須同時照顧公眾感受、商户經營環境與公共衞生秩序。

借鏡不等於照搬

彭韻僖總結指,動物立法並非單向傾斜,而是講求多方取捨、全局協調的社會學問。澳洲因重視生態保護,故對貓隻活動管束嚴格;香港則因注重人文關懷及城市生活質素,故漸次放寬寵物於公共空間的權利。兩地取向雖異,但均屬切合本身社會的恰當選擇。

他強調,借鑑外地經驗、吸納國際標準,是推動香港法制不斷進步的重要因素,惟「參考」絕非「照搬」。一套在外國可行、甚至被視為典範的法規,一旦脱離本土土壤,就可能不合時宜、難以執行。未來香港推動動物福利及各項民生立法,應積極參考國際經驗,同時審視本地城市環境、社會共識與實際執行情況,作出本土化調適。良法善治,不在乎標準最嚴、條文最新,而在乎最切合本地、最全面平衡、最順應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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