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岸然案Day7|被告質疑披露眾所周知事 官裁表證成立

時事評論員王岸然(原名黃覺岸)涉透過 YouTube 影片披露警方國安處約談內容,被控妨害調查罪,另被控發布 30 條煽動影片。案件週二(20 日)在區院踏入第七日審訊。

背景:國安處約談與首案控罪

據悉,王岸然於 2025 年 12 月擬召開宏福苑火災民間記者會,當天遭警方國安處約談。控方指其其後透過 YouTube 頻道「On8 Channel – 王岸然頻道」發布影片披露會面內容,屬國安法下「妨害調查」罪的首個案件。

控方完成舉證

控方代表為律政司高級檢控官莊文欣及署理高級檢控官楊澄,案件由區院法官張潔宜審理。控方繼續播放王在去年 12 月 6 日被捕後與警方的錄影會面,就其 YouTube 頻道上的影片提問,詢問發言的意思、發布目的及想向觀眾傳達的信息。控方播畢涉案片段後,完成舉證。

被告作中段陳詞,質疑「披露」定義

王岸然自去年 12 月被捕後還押至今,沒有律師代表,坐在辯方律師席自行應訊。他在中段陳詞中表示,與國安處會面時,國安處約見宏福苑記者會參與者一事已獲廣泛報道,他不可能「披露」一件「眾所周知」的事。

他同時質疑國安處「借查案之名,阻延記招」,指國安處根本沒有詳細記錄會面內容。王亦指,控方從沒解釋影片為何構成煽動,僅「播片」便完成案情,未盡舉證責任,令他無從辯解。

官裁表證成立,着被告決定是否作供

法官聽完被告陳詞後,裁定表證成立,着王岸然於週三決定是否作供。

案件要點

  • 罪名:妨害調查(披露國安處約談內容)+ 30 條煽動影片
  • 被告狀態:還押在押,無律師代表,自行應訊
  • 審理法官:區院法官張潔宜
  • 控方:律政司高級檢控官莊文欣、署理高級檢控官楊澄
  • 最新進展:控方完成舉證,官裁表證成立,被告將於週三決定是否作供

此案是國安法實施後,首例就「披露」警方約談內容是否構成「妨礙調查」提出抗辯的審訊,對日後類似案件的司法處理具有參考意義。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