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逾20次盜竊案底的70歲老婦,被控今年7月在沙田沙角商場一間便利店盜竊4盒檸檬茶,週一(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提堂時即席認罪,被判監1個月。

辯方在求情時指出,被告背景坎坷,自幼跟隨外婆長大,婚後丈夫因她未能誕下兒子而拋棄她,令她自卑、自我形象低落,並患上精神病及抑鬱。辯方又稱,被告的女兒願意看守母親,被告過去數年沒有再犯案,亦有教會支持,希望法庭考慮判處緩刑。辯方同時表示,被告諱疾忌醫,日後會尋求更佳的精神科治療。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對辯方的陳述提出多項質疑。他指,被告有21次同類案底,今次為第22次犯案,過去21次均為盜竊案,過往曾被判處罰款、感化及緩刑,但仍未獲教訓,甚至有2次違反緩刑的紀錄,因此認為緩刑並不適合本案。

針對辯方提及被告患精神病及抑鬱的説法,鄭紀航在庭上以粵語指:「佢咁坎坷底下,都有3個物業,都可喜可賀吖。」他質疑被告在名下有3個物業的情況下,仍稱自己處於抑鬱狀態。

對於由女兒負責看守被告的安排,鄭紀航亦表態保留。他指被告的女兒是大學生,不可能24小時時刻看守;又指父母都必定會教育子女不可犯事,但被告身為母親卻偏偏犯案,因此質疑由女兒看守的安排是否真正有效。

判刑後,鄭紀航同時寄語被告,希望她日後能尋求更有效的精神健康支援。

評論:本案同時凸顯了兩個課題:其一,對有長年犯罪紀錄的被告,司法如何確保判刑具足夠的阻嚇力;其二,對有精神健康問題的年長人士,社會支援體系能否在刑滿釋放後提供持續的協助,避免其再次走入歧途。被告的情況提醒社會,對弱勢群體的關懷不應止步於法庭之內。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