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今日(10月9日)刊憲,宣佈以短期租約方式招標出租三幅位於觀塘、屯門及元朗的空置政府土地,供受相關政府發展項目收地和清拆行動影響的合資格棕地作業經營者搬遷業務。招標即日開始,11月9日截標;該三幅土地的詳情及涉及的相關政府發展項目,載於今日刊憲的政府公告。
根據安排,合資格承租者須為受相關政府發展項目於2029年第四季或之前收地和清拆行動影響的棕地作業經營者。三幅土地適合用作與建造業相關的露天存放、貨倉及工場,亦適合其他工業、回收和循環再造或再加工業務。
有兩個細節值得留意。其一,按照現行安排,受政府發展項目影響的業務經營者,若符合相關申領準則,可獲發放法例訂明的法定補償,或以特惠津貼替代。其二,若經營者於相關政府發展項目清拆行動完結後,已最少兩次獲邀參與以往相關短期租約招標,將不會獲邀參與是次招標。
地政總署發言人表示,為協助棕地作業經營者搬遷業務和善用土地資源,署方一直努力物色合適的空置政府土地,以短期租約方式招標出租,並強調會繼續物色合適土地。
就報道而言,棕地多為私人大地權的工業或商業用地,經營者不少是家族世代為業的基層營生者。以短期租約為過渡性安排,讓受影響者先行遷往政府空置地,是較直接的政策工具,但短期租約本質上不確權,經營者長期的營生保障,仍有待法定補償或特惠津貼能否與業權價值掛鈎,以及短線安置能否真正落地。是次招標的實際效應,有待截標後的結果和後續發展再看。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