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今日(7日)出席活動後會見傳媒時表示,政府早前就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進行公眾諮詢,重點在於授權票的使用。諮詢期間共收到約500份回應,其中超過一半意見對設立授權票上限有所保留。
麥美娟指出,立法會與物業管理業界均認為,實施授權票制度最重要的一點,是確保授權票不會被濫用或偽造,查核授權票因此非常重要。
設上限的執行困難
她提到,立法會和物業管理業界在諮詢期間反映,若設立授權票上限,實際執行時會面對困難,例如業主立案法團難以判斷哪一張授權票屬於超額的授權票。
「收集到的意見並非反對設立上限的精神,而是憂慮實際操作。」她表示,當局會持續研究如何落實,其中一個方法是應用科技,利用電子委任。
加強核實的建議
麥美娟透露,當局建議授權的業主和獲授權人士均須簽署和留下聯絡方法,讓業主立案法團或管理公司核實。授權票上亦會列明,獲授權人士須作出聲明,確認授權票是由有關單位的業主簽署;若有偽簽、冒簽或不實內容,可能要負上刑事責任。
圖片:政府新聞網
當局已就加強核實授權票的建議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下週到立法會匯報和討論。
評論
授權票制度的初衷,是讓業主在無法親身出席時,仍可透過授權行使投票權,避免業主利益被架空。然而授權票一旦流出或被濫用,便可能成為操控業主投票的工具。諮詢中超過一半意見對設上限有所保留,反映的不只是技術執行困難,更是制度信任的缺失。
政府此輪修訂把重點放在核實機制上,讓授權票不可偽造、不可冒簽,並引入電子委任,方向是對的。但授權票制度的根本,在於確保業主聲音被忠實表達,而非讓少數人借授權操控多數人的決定。
下週立法會審議期間,希望當局把「電子委任」的技術細節、核實流程及對數據私隱的保障,向立法會和公眾交代清楚,避免授權票成為新版的「代投」黑洞。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