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仔創辦人媳婦蔡天鳳被殺案,本月7日及8日在高等法院連續兩日續審。蔡母張燕花繼續作供,接受被告鄺球及鄺港智代表大狀輪流盤問,圍繞蔡天鳳的財力、遺產,以及黃埔花園及加多利山兩宗物業的持有人,出現多輪質疑與回應。

辯方質疑死者財力,張燕花:「啲錢就係畀人呃晒」

辯方首先就蔡天鳳的經濟狀況發難,指其任模特兒及網紅期間每月收入少於1萬元,遺產顯示銀行存款約640萬元,並稱其死後仍欠約1000萬元按揭,據此質疑她無能力買下屯門物業。張燕花回應:「啲錢就係畀人呃晒」。辯方又稱加多利山單位一半款項由鄺球出資,張燕花答「冇可能」。

就繼父身家及黃埔花園物業持有人,證供有誤

就黃埔花園物業,辯方指該單位由蔡天鳳繼父以按揭購入,且一度設二按,據此質疑其並非成功商人;張燕花聞言稱「不要抹黑」。

辯方另援引張早前供稱與丈夫共同持有黃埔花園一物業,因而不將加多利山單位登記在母親名下,並出示事後一名警員私下聯絡張的對話信息,指該信息顯示張發現自己説錯,該物業並非她持有。張在庭上解釋,因時間久遠初時記不起,後找到「賣樓啲單」方發現證供有誤。

辯方再追問,為何蔡天鳳不將加多利山單位登記在張燕花名下,而是登記在鄺球名下。張稱因鄺球「冇嘢做,方便走嚟走去」。

辯方就死者財富及物業持有權的各項質疑,現時仍屬法庭質證一環,控方指控未經審訊確認。案件仍在進行中,連線日報將持續跟進。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