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被殺及肢解案於10月5日在高院續審。死者母親張燕花為首名出庭作供的證人,在控方提問下,她陳述了女兒生前購買加多利山物業的經過,以及後來與鄺球因物業交還問題起爭執的始末。
物業購入與名義安排
張燕花表示,女兒蔡天鳳於2019年購入加多利山物業,目的為投資,會待市價向好時出售,同時亦是讓被告鄺港智的兩名子女居住。由於蔡天鳳與譚方駿結婚時已獲送贈其他物業,故將加多利山物業寫於鄺球名下,以免繳付900多萬元雙重印花税。張燕花稱,該物業用作投資等安排,蔡天鳳、鄺家全成員及其本人均知情,亦是與鄺家商量後決定。
家資與對女兒的資助
張燕花又指,譚家給予蔡天鳳至少3億元,形容家人「好錫阿女」,提供資金供其投資;蔡天鳳會儲蓄,待資金充足便用來購置物業。她強調,自己無可能將加多利山物業送予鄺球,形容「成家都食我們」、「一罐奶粉都無俾」,並指鄺家一直由蔡天鳳幫助。
因物業交還起爭執
張燕花指,當時其家庭與鄺家關係良好,並曾聽鄺球表示肯定會隨時配合、交還加多利山物業。惟後來,由於蔡天鳳與鄺港智的兒子在屯門讀書,女兒亦需轉校至屯門,而加多利山位於九龍塘,與屯門有距離,蔡天鳳遂打算出售該物業並搬往屯門,讓子女可多睡兩小時。張燕花稱,鄺家包括鄺球於2022年6月獲悉上述安排,惟蔡天鳳與鄺球溝通時起爭執,形容鄺球「講到要打要殺」,不願意交還物業;身處內地的鄺港智因此返港,蔡天鳳希望由其游説鄺球。
案件審訊仍於高院繼續。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