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一座工廈,趟開單位大閘,漆黑走廊兩側劏開11個單位,其中一伙是清潔工鄧女士的蝸居。
不足100平方尺的房間沒有窗户,關燈後伸手不見五指;即使開著抽氣扇,房內仍潮濕悶熱,令她每天暈眩頭痛。
鄧女士原居於月租4000元的住宅大廈劏房。去年底,業主因單位不符「簡樸房」標準,欲還原單位賣樓,要求她限期兩個月內另覓居所。在相同租金之下,鄧最後選擇搬入這座工廈。
談及現時居住狀況,鄧撫着因工勞損的膝蓋落淚,坦言空氣差令身體變壞,又害怕家人知道她的實際居住環境。她慨嘆,自己只想尋得一個安樂窩,「有窗通到風就好」。
從有窗的住宅大廈劏房,到工廈走廊內的無窗斗室,同一租金,居住環境卻急劇惡化。當「簡樸房」標準只約束業主,而沒有同時為被要求遷離的住户提供保障,最終被迫作出選擇的,往往是居住者本人。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