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案前副主席鄒幸彤,於2026年10月5日就其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案號CACC358/2026(HCCC155/2022)。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聆訊至今尚未排期。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何俊仁於案件開審前改認罪;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則經審訊後,於2026年8月22日由原訟庭三名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及黎婉姫裁定罪成。

原訟庭同年9月11日判刑,將案件界定為「情節嚴重」的級別,以七年半為量刑起點,指三人同為支聯會的常委和主要行事者,「罪責基本相同,無分軒輊」;再因應何俊仁認罪、過往公職及審訊延期等因素減刑,最終判何俊仁監禁五年兩個月、李卓人監禁七年、鄒幸彤監禁七年三個月;支聯會則被判罰款一百五十萬元。

還押逾千日

截至9月11日判刑當日,鄒幸彤已還押1,418天。上訴的裁決,將直接影響她及其餘被告的刑期。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