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宣佈重新編配全港共321個空置固定小販攤位,並簽發新牌照,申請截止日期為下週一(十月二十六日)。
攤位分佈:油尖旺最集中
有關攤位分別位於:
- 東區:4個
- 中西區:7個
- 灣仔區:26個
- 油尖區:110個
- 旺角區:101個
- 深水埗區:28個
- 九龍城區:5個
- 荃灣區:40個
油尖區及旺角區合共逾210個,佔總數約六成六,反映固定小販檔位主要集中在九龍半島中下層的旺市地段。對以檔位為生計的基層小販而言,油尖旺地段的檔位人流與營業額通常高於郊區,是今次編配中競爭最激烈的部分。
申請機制:一人一份 抽籤決定次序
食環署發言人於十月二十二日表示:「每名申請人只限遞交一份申請。」食環署會按申請人所屬類別,即持牌固定攤位報販、持牌流動小販(其他類別/報紙)、合資格的現職登記助手,以及符合某些基本條件的公眾人士,為每名申請人編配申請編號,並「公平公正地以電腦隨機排序結合人手抽籤方法定出合資格申請人揀選攤位的次序」。
抽籤完成後,所有合資格申請人將獲發信通知其揀選攤位次序編號,亦可在抽籤翌日於食環署網頁查閲結果。食環署會按次序編號分批發信,邀請入圍申請人揀選攤位及辦理簽發新牌照手續。
牌照七年 屆滿不續 自費建檔
發言人補充:「除持牌固定攤位報販及持牌流動小販申請人外,新簽發小販牌照營運期定為七年,牌照營運期屆滿後將不予續期。申請人亦須按照食環署事先批准的規格自費設計及建造攤檔,經確認符合規格後方可營業。」
七年營運期及「不予續期」的安排,對以檔位為主要生計來源的基層小販而言,意味經營穩定性存在明確的時間上限;而自費設計及建造攤檔的規定,則將前期資本開支全部壓在申請人身上,對個別小販而言並非小額的額外負擔。
食環署已於網頁載明相關編配詳情、申請遞交方法及攤檔搭建要求,供市民查閲。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