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火災造成168人死亡,揭橢樓宇大維修工程長期存在的圍標、貪污等反競爭行為。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日(1日)表示,現行樓宇維修市場「肥豬肉太肥」,必須將壞人驅逐出市場。

林定國今日出席商台節目時批評,正因為利益太厚,才令不良承建商壟斷市場,「肥豬肉太肥」,必須把壞人逐出,期望通過刑事化修例能打擊不良承建商壟斷市場的問題。他希望透過設立預審名單、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等舉措,使正當及具誠信的專業人員重返行業,持續協助業主作出知情、真誠的選擇,同時確保承建商於維修工程期間遵守法例及安全標準。

林定國又稱,在現行民事責任制度下,單憑罰款難以對圍標行為形成有效阻嚇。相關行為刑事化後,經定罪最高可判監10年並處以罰款,罰款上限為1000萬元,或違法所得商業得益的三倍,或違法期間每年本地營業額的五成。他強調,律政司將於判刑階段提供意見,務求法庭裁罰符合公眾期望,使違法人士承擔法律責任。

林定國表示,宏福苑火災是一宗令人悲痛的事件,當局將汲取教訓,全面審視樓宇維修的各環節,改變長期以來的沉疴。

當局擬於年內向立法會提出多項条例,包括立法禁止樓宇維修工程的圍標行為,將相關罪名列於《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令執法部門可依法傳召問話、要求提供資料或物品、凍結資產及沒收犯罪得益;有關罪名亦會列入《廉政公署條例》,以便廉政公署在涉及貪污情況時行使法定權力。政府同時修訂《競爭條例》,賦能競爭事務委員會以刑事及民事「雙軌執法模式」,因應個別案情打擊維修工程的圍標行為。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同日出席同一節目時稱,競委會過去一直與警方及廉政公署持續打擊圍標行為,涵蓋投標、串通定價及瓜分市場等範疇。他稱,政府擬將相關罪行納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及《廉政公署條例》,期望修例可於明年4月前通過,相信將圍標行為刑事化可有效打擊有關行為。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