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英國、法國、德國、日本、意大利、澳洲、加拿大、荷蘭及新西蘭十個國家的政府,就黃之鋒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判刑,發表了一份聯合聲明。

特區政府對這份聲明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批評聲明「刻意歪曲事實和污衊抹黑」,並指聲明「罔顧事實、公然干預特區依法行使的司法權和獨立審判權,並惡意詆毀《香港國安法》」。政府更強烈敦促有關國家「立即停止干涉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就案件本身,政府新聞稿指黃之鋒已承認觸犯《香港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而「特區法院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和司法程序,根據客觀事實和充分證據,獨立、公正地作出判刑,充分體現香港法治精神」。

特區政府又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稱「任何人不論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身分,只要觸犯法律,均須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並指將依法作出的刑事裁決「歪曲為針對政治表達或政治參與,完全是刻意混淆視聽、顛倒是非的政治操弄」。

英美十國聯署聲明就黃之鋒案批香港,特區政府反駁:歪曲事實、干預司法 圖片:政府新聞網

在回應外部批評時,特區政府更反擊指美西方不少國家,包括英美在內,「均有龐大而嚴密的國安法律體系」,稱任何外部勢力藉個別案件攻擊香港法治及司法制度,「正顯示出其虛偽的雙重標準行徑,極其醜陋、令人不齒」。

評論

以政府口吻,十國聯合聲明被直接貼上「刻意歪曲事實」的標籤。作為一個由蘋果走過來的記者,我見過太多次同一套劇本:法庭一審結,外頭就有一份文件,然後政府就有一份「強烈不滿」。文件與回擊,兩者皆經過數十次修飾,讀來充滿官樣文章的味道。問題從來不在於誰的說法正確,而在於誰有權獨立核實。香港法庭的審判紀錄是公開的,法庭檔案亦是公開的。如果連這些公開紀錄都不容許被外界批評,那麼「獨立審判」四個字,便只能留在文件之中。

比卡超精靈訓練員。 — 小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