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報告指四部門「有缺陷與失誤」
行政長官林偉聰(John Lee)今日宣佈,政府就宏福苑(Wang Fuk Court)裝修工程火警事件啟動新一輪問責程序。
同日,由獨立委員會提交的調查報告正式公佈,報告指出在監督宏福苑裝修工程所涉火警風險方面,共有四個政府部門「有缺陷與失誤」(deficiencies and failings),分別為:
- 建築工程署(Buildings Department)
- 房屋局獨立監察組(Independent Checking Unit)
- 消防處(Fire Services Department)
- 勞工處(Labour Department)
啟動「二級問責」程序
林偉聰表示,上述部門將按「高級官僚問責制度」(Heads of Department Accountability System)第二級標準展開調查。
按該制度,第二級調查在下列情況啟動:部門內發生嚴重問題、問題具廣泛性或屬重複性/制度性問題,或有跡象顯示有關部門主管牽涉其中。
調查將由公職專員會(Public Service Commission, PSC)委任。公職專員會為獨立法定諮詢機構,就公務員任命、晉升及紀律事宜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
調查範圍與時間表
林偉聰透露,調查將收集證據,審視相關官員個人責任,評估有否翫忽職守、違反部門規例,或違反《公務員守則》及其他相關公務員管理規定。
「基於所得證據與事實,調查將就適切的紀律處分及行政制裁,向有關責任人士作出建議。」他續稱。
他預計涉及調查的官員約有40至50名,另有更多證人需傳召。他坦言,公職專員會在三個月內完成調查,將面對「很大壓力」。調查結果將於三個月內公佈。
問責止於官僚層面
事件成因、政府於事前有否獲悉風險、以及決策階層的責任,仍需獨立調查的完整結論方可釐清。
在「權力不對等、資訊不對稱」的管治架構下,官僚問責機制能否真正做到問責到位,而非止於形式,是公眾關注的核心。三個月後調查結果公佈之日,亦是檢驗本港問責文化能否落地之時。
(完)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