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日(4日)通過《2026年税務(修訂)(加密資產申報框架及經修訂的共同匯報標準)條例草案》,以在香港落實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經合組織,OECD)制定的加密資產申報框架(CARF)及共同匯報標準(CRS)的最新修訂。

框架內容

因應數字資產市場近年急速發展,經合組織於2023年公佈加密資產申報框架,讓夥伴税務管轄區每年自動交換與加密資產交易相關的税務資料,同時修訂共同匯報標準以涵蓋數字財務產品,並優化申報和盡職審查。

時間表

  • 2027年:加密資產申報框架在港實施,相關服務提供者須收集框架下指明的資料。
  • 2028年:税務局開始與夥伴税務管轄區交換加密資產相關資料;經修訂的共同匯報標準亦於同年起實施。
  • 2029年:税務局按新標準與合適夥伴自動交換財務帳户資料。

政府表示,資料交換將按互惠原則、在確保資料保密和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為協助業界適應新規定,税務局會發布相關指引,並已成立專責小組提供技術支援和解答查詢。

政府立場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實施自動交換税務資料的最新國際標準,對維持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和商業中心的聲譽「至關重要」;與最新國際標準接軌,可讓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財務機構和數字資產用户更有信心在港營運和作長期投資。

背景

自2018年起,香港已按經合組織共同匯報標準,每年與夥伴税務管轄區自動交換財務帳户資料,協助相關税務當局偵查和打擊跨境逃税。今次修訂把自動交換的範疇延伸至加密資產交易。


對持有加密資產的本地投資者,是次修訂意味著相關資產將逐步納入國際税務透明的範圍。至於具體收集哪類資料、如何定義「服務提供者」、以及與哪些管轄區交換,要待税務局的指引公佈先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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