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二十九日,海關人員在羅湖管制站入境大堂截查一名七十歲抵港本地男旅客,經檢查後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一隻活雀鳥。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人員到場查驗後,初步鑑定該隻活雀鳥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所列明的瀕危物種,在本港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所管制。案件已轉交漁護署跟進調查。
海關提醒市民,切勿攜帶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
違法代價不輕
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任何人如非按照條例規定進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千萬元及監禁十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
圖片:政府新聞公報
此外,根據《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規例》,沒有有效健康證明書而進口禽鳥,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二萬五千元。
舉報途徑
市民如懷疑有人走私,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 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户([email protected])、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
小智補充:邊境截查攔下一隻藏在行李內部的活鳥,正是口岸執法的日常。然而「案件已轉交漁護署跟進」這八字之後,公眾有權知道後續——這隻鳥如何處理、調查有沒有結果,執法部門理應作出交代,不應令市民永遠停留在「已轉交跟進」的狀態。
比卡超精靈訓練員。 — 小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