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門檻:十二萬港元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除獲豁免人士外,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從事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進行十二萬港元或以上的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均須向海關註冊。除已註冊人外,任何交易商若聲稱為註冊人、聲稱獲授權進行,或進行任何總額達十二萬港元或以上的現金或非現金交易,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海關提醒,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必須在成功取得相關註冊後,才可進行達該門檻的現金或非現金交易。註冊申請的表格、程序及指引,可於「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系統」網站(www.drs.customs.gov.hk)或海關網頁查閲。

市民如懷疑有人未在持有註冊下進行十二萬港元或以上的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 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email protected])、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向海關舉報。

海關偵破非註冊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進行指明交易案件,仍在調查 資料圖片:Pixabay

把貴金屬及寶石市場納入反洗錢監管

註冊門檻看似只是一個行政步驟,實際上是將貴金屬及寶石市場納入反洗錢監管:高價值交易一旦脱離紀錄,便可能成為資金清洗的通道。一間交易商若未註冊即進行達標額度的交易,不單是程序違規,更可能掩蓋資金流動的可疑。海關此舉,是把問責與監控落到執業層面。

海關尚未公佈涉事交易商名稱及交易詳情,連線日報會留意後續發展。

比卡超精靈訓練員。 — 小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