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書面答覆最新數據顯示,截至二○二六年六月,在港工作的外籍家庭傭工(外傭)人數約為382,000人,按季度統計,全港聘用外傭的家庭住户達325,400個。政府就外傭管理的回覆,涵蓋工資調整、現有支援措施、監管架構,以及2026年《施政報告》提出的家居照顧員試驗計劃。
外傭人數與聘用住户持續上升
截至二○二四年十二月、二○二五年十二月及二○二六年六月,在港外傭人數分別約為368,000人、379,000人及382,000人。按同期季度統計,聘用外傭的家庭住户分別為315,300個、322,300個及325,400個;其中有156,800個、162,200個及163,100個住户有18歲以下未成年人士,另有134,400個、143,000個及139,200個住户有65歲或以上長者。統計處並無備存聘用外傭住户家中有身體殘障人士或長期病患者的分項統計。
工資調整與現行支援措施
政府每年按照既定機制檢討外傭「規定最低工資」及膳食津貼,綜合考慮經濟、物價、僱主家庭收入變化、基層勞工收入及僱主與外傭雙方的意見。經全面考慮後,外傭「規定最低工資」今年上調2.35%,膳食津貼維持不變。
現行支援措施包括: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的殘疾受助人,如獲醫院管理局或衞生署醫生證明為需要經常護理,並經社會福利署(社署)社工評估及推薦,可申請綜援計劃下的特別護理費津貼以聘請外傭,津貼金額一般以勞工處訂定的「規定最低工資」及膳食津貼為上限,按實際需要覆蓋必要的相關開支。另外,正領取高額傷殘津貼並獲聘於有薪工作的殘疾人士,可申請社署「為獲聘於有薪工作的高額傷殘津貼領取者提供津貼以聘請照顧者計劃」,合資格申請人每月獲發5,000元津貼用作聘請外傭為照顧者,協助其往返辦公地點及/或在辦公地點的活動(包括日常生活照顧),從而鼓勵持續就業。
就議員提出的設立「聘請外傭開支扣税額」建議,政府表示必須小心審視對公共財政的影響,亦要平衡社會、經濟及其他公共政策方面的考量,會繼續留意社會意見及公共財政狀況,小心考慮有關建議。
現行監管架構
僱主聘請外傭來港工作的簽證申請,由入境事務處按《入境條例》(第115章)處理;僱傭事宜及職業介紹所的規管,則由勞工處按《僱傭條例》(第57章)及相關法例管理。勞工處已於二○二○年九月成立專責的外籍家庭傭工科,統籌及推行保障外傭權益、支援僱主及宣傳教育等工作,並向雙方就僱傭事宜提供專門協助。政府目前並無計劃另設「外籍家庭傭工事宜監管局」。
家居照顧員試驗計劃
為配合「居家安老為本,院舍照顧為後援」的政策目標,《行政長官2026年施政報告》提出,政府會參照現有輸入外傭制度,以試驗形式輸入具備較高護老技能培訓水平及經驗的外籍家居照顧員(照顧員),支援長者居家安老,並釋放照顧者勞動力。
按初步構思,照顧員須具備最少三年長者照顧經驗,在原居地完成由特區政府擬定的專門培訓課程;完成後須於當地按特區政府指定的評核框架,接受由特區政府委聘的本地機構進行評核,並取得合格成績,方可來港受僱。照顧員的最低工資會稍高於外傭的「規定最低工資」。
試驗計劃會以小規模、循序漸進的方式推行,初期規模約為每年數百人。在港工作的外傭如欲成為照顧員,須先返回原居地修讀認可課程,並重新以照顧員身分來港受聘於新僱主。政府預計試驗計劃不會對現有外傭市場造成衝擊。
政府預計本港65歲及以上長者人口,將由二○二五年近180萬人(佔總人口近四分之一),增加至二○四六年的274萬人(佔總人口逾三分之一)。政府會在擬定試驗計劃的具體安排時,審慎考慮市民及其他持份者的意見,以期於明年年中公佈計劃詳情。
38萬外傭早已融入香港家庭,工資調整、支援措施、監管架構與高齡化挑戰,構成本次立法會討論的核心。政府如何在保障外傭合理權益、顧及僱主負擔能力,以及應對日益增加的長者照顧需求之間取得平衡,是未來數年社會持續關注的課題。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