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推行土地業權註冊制度,同時收緊土地查冊。根據相關附例,日後查冊須符合公眾利益等「指明目的」,而傳媒無豁免。立法會有關小組委員會今(6日)續審議該附例。

實政圓桌成員、立法會議員莊豪鋒指出,私隱公署過去5年僅接獲20宗涉及濫用土地登記冊資料的投訴,只就其中2宗展開調查。他質疑,在相關條例已帶來不少疑問的情況下,是否有必要訂立附例收緊查冊。

發展局常任秘書長何珮玲表示,未來查冊可確認紀錄中的業主身份,並讓業主獲得法律上的承認,故當局需就相關私隱問題作出考慮。

她亦主動回應議員上次會議對上訴機制的關注,指申請人的查冊申請被拒後,可再遞交新的理據,由處長一級檢視有關決定;如再遭拒絕,申請人可考慮是否提起司法覆核。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