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的香港,國安法下的檢控與判刑持續進行。點燭維權者獲判重刑、黃之鋒再認罪、兩名自閉症患者獲定罪,另有一名獨立記者因涉嫌煽動被捕。一連串案件於一個月內集中出現,再次將香港的司法公正與法治空間推到聚光燈下。
天安門點燭案
曾組織每年於維多利亞公園點燭、紀念1989年6月4日北京天安門鎮壓的三名活動人士 Chow Hang-tung、Lee Cheuk-yan 及 Albert Ho,於9月1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由指定法官組成的庭宣判,以煽動顛覆罪名成罪。Chow Hang-tung 被判囚七年三個月,Lee Cheuk-yan 被判囚七年,認罪的 Albert Ho 被判囚五年兩個月。其組織亦被判有罪,罰款一百五十萬港元。庭外,被告的家人及友人斥責長刑期「完全不公」,並指其中兩人會提出上訴。
Lee Cheuk-yan 的妻子 Elizabeth Tang 表示,作為妻子這是「一個悲傷的日子」,「我無法想像他還要在獄中度過三年」,「人們會感到震驚和憤怒」,並稱「數以百萬計的市民當時都在維園」。
黃之鋒再認罪
黃之鋒於9月2日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名認罪,這是他在2020年一宗標誌性的煽動顛覆案定罪後,就國安法的第二次定罪。他曾被指於2020年與自我流亡的活動人士 Nathan Law 等人串謀,要求外國對香港及中國政府實施制裁、封鎖或進行其他敵對活動。該罪名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兩名自閉症患者獲定罪
點燭案與黃之鋒案之外,九月另有兩名患有自閉症的年輕男子在國安檢控下獲定罪。將刑事檢控施加於患有嚴重認知及溝通障礙的人士,本身就對司法程序中的公平與適正構成嚴峻質疑;其審判中有否提供切實的法律支援與特別保障,公眾有權知道。
獨立記者因涉嫌煽動被捕
一名獨立記者因涉嫌煽動而被捕,為2024年通過的本地保安法下首宗相關案件;該法緊隨北京2020年頒行的國安法而制定。以「煽動」入罪、且首宗案件指向獨立記者,顯示獨立新聞在本地保安法下持續受壓。
「柔性抵抗」警告持續
高官繼續就「柔性抵抗」發出警告;該詞為官方自2023年起使用、卻從未釐清確切含義的政治用語。一個含義模糊、卻被用來為執法與檢控背書的術語,本身即對法治構成隱憂。
由點燭到獨立記者,由黃之鋒到自閉症患者,九月的香港再次呈現國安法下檢控持續、言論與司法空間收窄的圖景。事實不會因為誰説而改變,但角度會。問責權力、守護真相,仍是新聞的天職。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