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災後政府承諾七大範疇改革

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週四在記者會上宣佈,政府將就宏福苑火災事件推出全面改革,涵蓋七個範疇,旨在徹底解決火災所暴露的監管漏洞。

一、投標牟利入罪

政府將把樓宇維修工程的投標牟利活動列為特定刑事罪行,並納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李家超表示,這將賦予執法部門法定權力,包括傳召嫌疑人問話、要求提交文件資料、凍結資產及沒收犯罪得益。

同時,政府將修訂法律,授權競爭事務委員會以刑事及民事執法手段打擊投標牟利,並與警方及廉政公署組成跨部門特別組,進行聯合調查、加強情報收集及資訊交流。

二、獨立建築維修諮詢機構

政府將設立一個新機構,為業主提供獨立、可靠及專業的樓宇維修建議,並承接目前由市區更新管理局(URA)提供的相關服務。

三、監管架構改革

當局將審視及改革樓宇維修工程的監管架構,釐清各方角色與責任,並透過引入更嚴厲的處罰,加強對專業人士及承建商的監管。

宏福苑火災後政府宣佈七大範疇改革:投標牟利入罪、AI監察投訴 圖片:WiNG/CC BY-SA 3.0/Wikimedia Commons

四、建築署重組

建築署將進行重組,強化其領導及監察角色,同時改善與房屋局下設獨立監察組(ICU)的協作。

五、中央資料庫

政府將建立中央資料庫,便利各部門之間資訊共享,包括樓宇維修工作的過往定罪紀錄及專業失當個案。

六、投訴機制改革與AI監察

李家超表示,政府將改革現有的樓宇維修投訴機制,將系統整合入中央資料庫,並利用人工智慧分析及監察投訴的處理進度及結果,確保公眾投訴獲得適當處理。

七、督導委員會

最後,政府將設立由政務司長陳國基主持的督導委員會,確保獨立委員會就宏福苑火災提出的120項建議得到徹底及有效的落實。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