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李家超於10月29日公開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報告,825頁文件不只是一疊紙,而是整個香港的傷痛。報告直言,這是一場「香港史上傷亡最慘重的火災之一」,市民大眾有權知道:一項耗資數以億元的樓宇維修工程,何以最終令168人不幸罹難、1,984户家園盡毀。
投訴石沉大海,主體責任全面缺位
報告第十一章直斥政府部門在處理宏福苑居民投訴時「互相推諉,其後不了了之,未有妥善解決」,並指「沒有政府部門就各項消防安全問題承擔主體責任,有關火警危險的投訴石沉大海」。
儘管在聽證會上,政府代表大律師將責任歸咎於專業人士及承建商濫用機制,但報告把責任放回政府部門:「欺詐之所以得逞,正是由於規管部門的自身做法。」
按本子辦事,規管形同虛設
報告逐一點名,批評毫不留情。屋宇署除非接獲投訴否則不會實地巡查,報告直言「這是完全不能接受的重大制度缺失」。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沒有機制監督註冊檢驗人員,負責宏福苑項目的註冊檢驗人員2022年7月去世,當局直至2024年9月處理一宗投訴時才得悉,「實令整個規管制度形同虛設」。委員會直斥屋宇署及ICU「缺乏危機意識、規管疏漏、系統性盲點及執行不力」。
消防處在《消防條例》下負有識別和消除火警危險的責任。報告引用高等法院對儲存集團有限公司一案的裁定,指出即使投訴由其他部門處理,消防處仍有整體責任。報告批評消防處「墨守固有的分工方式」、「自行對本身的職責設限」。
勞工處方面,報告指華懋大廈大火早已證明吸煙在建築地盤構成重大火警風險,但政府以往未有立法規管,「實屬政策缺失」。投訴人曾提供照片指證地盤吸煙,勞工處卻恍如地盤並無吸煙情況,報告批評「未免自欺欺人」。
市建局方面,報告批評其「採取被動立場」,依賴自行申報表格防範合謀串連,實際上是「寄望不法之徒自行披露其不當行為的制度」。
公僕的盡責,是記得自己首先是市民
報告揭示的,與其説個別部門的監管失職,不如説是存在已久的根本問題。一次因循、一個僵化、一句「不關我事」,對坐在辦公室的人而言,可能只是一宗未有跟進的投訴、一份尚待處理的文件;但對市民而言,可能在下一秒失去家園,甚至失去至親。
特首要求團隊汲取教訓、落實「以結果為目標」的施政理念。大至宏福苑慘劇,小至市民日常投訴無門,我們期望都能成為歷史,不再發生。在公職任上,公僕須記得自己首先也是一名市民,時刻反問:「如果受影響的是我的家人,我還會不會這樣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