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財政局長黃偉輝於今週五(10月30日)宣佈,被指對宏福苑大型維修工程火災前的監管失察負主要責任的房屋署(Housing Bureau)下屬獨立核查組(Independent Checking Unit),將於約一個月內由新的機構取代。
他指出,獨立核查組約三百名人員將調往新成立的公屋樓宇管制組(Public Housing Building Control Unit)。
由「分工制」改「項目制」
新部門採用項目制工作流程。黃偉輝解釋,往後每項大型維修工程會配置專責團隊,並設一名專案聯絡主任(project liaison officer),作為業主立案法團的一站式聯絡窗口,取代以往將驗樓、結構檢查、小型工程及現場監察分拆至不同專組的安排。
他又指,建築署即將調派一名局級(directorate-grade)主管人員到新部門,協助日常運作並保持執法標準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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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商頻率加密
黃偉輝表示,房屋署與建築署的會商頻率,已由原先每年一次改為每季一次。他又指,當局將透過培訓提升相關人員的警覺,加深對相關指引的理解,以改善日後工作質素。
他稱,相信上述措施能夠為日後服務帶來實質改善。
值得審視者,是次改組由同一機構體系內部承接,新部門的授權範圍、對房屋署的獨立距離,以及對工程承辦商的處罰權力,黃偉輝的談話均未交代。若調整止於內部分工,而不提升監督機構的獨立地位與問責機制,改組本身的制度性效果便值得懷疑。
宏福苑火災前,原有獨立核查機制被認定對大型維修工程的監管失察負主要責任。新組能否扭轉此局,仍須視乎授權、人手與問責機制是否同步到位,而非僅止於改組本身。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