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APM購物中心中庭的兒童遊樂區,8月26日發生一宗因爭奪籃球而起的衝突。事後,68歲的被告Leung Lai-ha被裁定普通毆擊一名5歲女童成罪,並被判囚20日。

衝突源起於被告的孫兒與另一名女童爭奪籃球場。現場有三名成年人捲入:被告Leung Lai-ha、其34歲女兒Ng Ka-wun,以及女童的34歲母親Xu Yang。衝突期間,被告對女童作出掌摳。

Leung Lai-ha其後於星期四在法庭認罪,承認是出於一時衝動。法庭判監20日。

有網民關注:事件源起於兒童間的輕微爭執,為何最終演變為對一名5歲幼兒的暴力,並招致刑事判處?法庭的判刑反映出對兒童保護的執法態度,但同時亦引起討論:對於涉及輕微毆擊的成年人,刑責比例是否恰當?

本案再次提醒家長同監護人,處理兒童間衝突時,必須剋制,避免任何身體接觸,以免釀成刑事後果。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