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上週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刊憲八條附屬法例,訂立土地註冊新制度,當中包括收緊土地查冊的安排。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昨日通過成立小組委員會,審議相關附例。
部分支持成立小組委員會的議員,關注新安排下的細節,包括查冊申請的批核標準、公眾買樓時的查冊程序等。曾任傳媒人的選委界別議員陳凱欣指出,新聞講求速度,建議為傳媒設「簡單、快捷、負責任的申請渠道」,並由傳媒管理層在申請時保證查冊具「公眾利益」。
「先訂立、後審議」是近年特區政府處理爭議法例的慣常程序,先刊憲後審議,削弱立法會的實質審議空間。土地查冊長期是傳媒調查報導的基礎工具,用於查核地產、會所、商業實益權益等,收緊查冊安排對新聞調查自由構成影響,「公眾利益」的界定權最終由誰掌握,仍值得追問。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